关于申报2023年党支部创新百项工程和党员先锋岗的通知

各员工党支部: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员工党组织建设,激发党组织活力,增强党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本硕博各员工党支部均需申报至少一项党支部党建创新百项工程立项或党员先锋岗。

一、目标意义

充分发挥员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员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员工党支部和员工党员在推进员工党建理论与实践探索中的主体意识;支持结合学科特色,系统性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支持党员结合实际充分挖掘发挥作用和服务群众的最佳结合点,依托教学楼宇、实验室、宿舍、资料室等平台,广泛创建党员先锋岗,牢固树立“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鲜明导向,引导党员牢记党员身份,争做表率

进一步加强对于员工党支部的培育工作,以党支部创新百项工程和党员先锋岗为依托,激发员工党建在员工教育管理中的龙头作用、培育一批优质员工党建工作品牌、构建员工党建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夯实党建基础,凝练特色成果,促进员工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员工党支部的培育和选拔奠定基础。

二、党支部创新百项工程申报

(一)项目主题

申报项目需重点围绕党的十二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公司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有关论述、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会议精神等方面内容,结合公司校史、支部党员成长所需、专业发展前沿等内容,依托“一站式”员工社区等平台开展,进一步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增强员工党员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二)立项内容

划分为“党建+学科+思政——思想陶铸计划类”、“党建+工作机制创新类”、“党建+理论研修创新类”、“党建+网络宣传创新类”4个子项目。

1.“党建+学科+思政——思想陶铸计划类”:调动党支部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各学院专业背景和员工实际情况,深耕或制定各具特色的“党建+学科+思政”的思想陶铸计划。通过大讲学科、专业发展史引导员工正确认识党的丰功伟绩;通过明晰新时代强国目标,激发员工用对专业和学科发展做贡献的实际行动诠释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使命担当;通过大问题研讨鼓励员工在脚踏实地的同时,有仰望星空的大胸怀和大抱负,敢于思考大问题,勇于担当大使命,创造大成就。该项目结项需在党员的引领带动下,至少完成1场精品讲坛、1场主题讨论、1个支部提案或若干份个人行动计划。

2.党建+工作机制创新类:鼓励党支部围绕党员发展流程、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党员评价考核、“三会一课”形式和内容创新、以共建交流促进导学关系、“一站式”员工社区党建等工作难点问题,进行体制机制探索,贡献切实可行并适于推广的工作机制新思路。

3.党建+理论研修创新类:鼓励党支部通过调查研究、主题论坛等多种形式申请立项,打造精品理论研修项目,围绕理论学习如何走深走实走心,如何更好的发挥党支部教育党员的积极作用开展创新探索,贡献切实可行并适于推广的理论研修新形式。

4.党建+网络宣传创新类:鼓励党支部聚焦网络文化传播特点,依托校院两级官方网络平台,进行党建事务、党员教育、基层支部建设等名站名栏等平台建设,开展党建微党课录制、党建网络文化节、优秀典型风采展示、党建巡礼系列推送等网络文化活动,使员工基层党建工作焕发新时代的生机与活力。

三、党员先锋岗申报

(一)先锋岗设置

1.鼓励在“一站式”员工社区设置先锋岗,鼓励在历年党员先锋岗的基础上进行深耕,把岗位做实、做细,真正发挥每个岗位的先锋作用,以支部接续奋斗的形式做好每一个岗位,使广大党员在实践中练就本领,在服务中锤炼作风。

2.党员先锋岗须为具体有形的“实岗”,具有明确的岗位责任、服务内容、运行机制和考核管理办法。

3.党员先锋岗区域应公开悬挂“党员先锋岗”标识,亮出岗位、亮出承诺,主动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4.积极探索“定岗定责、竞争上岗、指导履岗、考核评岗”的长效管理机制,党员先锋岗需定期提交工作简报,进行岗位工作总结与成果宣传。

(二)先锋岗类型

立足校园、引领员工,可围绕理论宣讲、学业指导、科研引领、宿舍安全、实验室管理、公益劳动、身心健康、就业指导等方面,建立专项先锋岗,推动员工党员的鲜艳旗帜在员工群体中高高飘扬。

四、相关安排

1.每个项目、先锋岗均需要确定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及所在基层党组织要帮助员工把准方向、拓宽思路、搭建平台,切实取得预期成效

2.学校将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综合考察项目主题和内容、岗位类型和预期成效,确定校级项目和先锋岗。

3.校级党支部创新百项工程和校级党员先锋岗创建均给予每项500元培育支持资金(不支持报销讲座费)

4.活动开展时间为202311月至20244月,预计20244月进行集中评审评优。评审结果将分类别集结成册,集中进行宣传展示。

5.“党支部创新百项工程优秀项目”和“党员先锋示范岗”的评审结果,将作为校内党建评优以及天津市、全国各类党支部创建、党员标兵推荐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材料报送

以各员工党支部于11月17日(周五)12:00前报送附件《党支部党建创新百项工程立项申报表》或《党员先锋岗创建申报表》至邮箱zhengyueyang@nanka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