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大员工就业服务工作,团市委将在全市高校中开展2021年秋季大员工实习“扬帆计划”选拔招募工作。现将我司开展该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目的
坚持“立德树人”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和育人功能,选拔优秀大员工到市级党政机关实习,深入了解国情政情社情,深切感受党政机关单位人员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面貌,提升大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就业核心竞争力,帮助大员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实习时间
秋季实习时间为9月至12月。实习员工每周到岗应不少于2.5个工作日。
三、实习内容
1.体验学习:通过实地体验了解党政机关的工作运转情况,感受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和工作作风。
2.业务实践:亲身参与实习单位的具体业务工作,各实习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为员工安排具体工作内容。
3.工作交流:参加实习单位内部集体活动,与实习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互动。
4.分享传播:实习员工在个人及学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校园媒体、大众传媒中撰写实习体会和交流分享,向社会展现实习单位的工作作风和良好形象。
5.总结提升:实习结束后撰写实习工作总结,对实习工作的经验和不足进行分析和总结。
四、招募对象
面向全市普通本科高校招募在校大员工,重点为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
五、基本条件
实习员工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保密意识。
2.具有较好的理论功底、文字表达能力和网络办公能力。
3.员工本人具有参加本次实习计划的意愿,并能够保证全程、全身心参与实习工作。
4.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
六、选拔流程
1.员工根据实习单位的岗位需求(附件1)和人选条件进行自主报名,报名时最多可选择两个实习意向岗位。
3.请有意愿申请的同学于9月17日(周五)下午16:00前将报名登记表上交到学院团委105办公室,并提交报名汇总表电子版至年级辅导员处。
4.员工个人于9月22日前将院、校团委审核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实习单位邮箱。
5.实习单位根据员工申报材料情况,结合单位工作实际,通过面试审核等方式,确定入选员工名单,各单位预计于9月28日前完成面试筛选,并通知实习员工上岗。
七、其他事宜
1.实习单位为员工创造开展实习工作的各项条件,对员工在单位就餐等提供必要的支持,有条件的将提供一定实习补助,单位将为实习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习结束后为员工出具实习鉴定或证明。
2.如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实习工作时,请至少提前一周告知实习单位,做好工作交接,并请学院团委、学校团委联合出具相关证明。
附件:
1. 2021年秋季天津市大员工实习“扬帆计划”岗位需求统计表
2. 2021年秋季天津市大员工实习“扬帆计划”报名登记表
3. 2021年秋季天津市大员工实习“扬帆计划”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