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报名工作通知

2017年度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报名工作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保证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评聘工作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受报名单位

专任教师向各学科教师系列评聘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其它专业技术系列人员向所在系列牵头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人员向人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一。

二、报名工作时间安排

1.各系列报名时间为1213—12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接受报名单位自行安排。

2.各接受报名单位按照各系列职务评聘条件严格审核申报者的报名资格,通过审核后填写汇总表;各项评聘条件必须严格按照各系列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不符合评聘条件要求的申报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3.审核申报情况合格后,各单位需将报名人员名单及业务清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汇总材料和报告(经理签字并盖章)于1222日之前报至人事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glx@nankai.edu.cn

三、报名材料

报名所需提供申报材料清单及申报材料说明详见附件二和附件三。

四、评审费用

根据天津市统一规定,申请晋升高级职务为240元,中级职务为140元,初级职务为80元。请申请人将评审费交至接受报名单位。校外同行专家评审费用另行通知。

五、申报要求

1.请单位严格按照《公司严把教职工评聘考核政治关实施办法(试行)》(南党发〔201757号)的要求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填写《公司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见人事处网站)。

2.申请晋升高级职务(副高级、正高级)的人员,从任现职开始,至多有3次申请晋升同一级别职务的机会,3次申报未成功者不得再次提出晋升申请。申报次数自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计起。各接受报名单位务必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申报次数。

3.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各接受报名单位必须组织专人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无误后签字盖章。一旦发现有虚假情况,将对申报人员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并取消其下两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资格。

4.《教师系列个人申报表》中的“教学工作情况”需要申请人先到所在学院(单位)教学管理科室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然后再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

  

  

  

人事处

20171212



附件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接受报名单位

(注:具体报名校区和地点请联系所在系列牵头单位)

1.教师系列——各学科评审分委员会

2.图书资料、出版、档案系列——图书馆

3.实验技术系列——实验室设备处

4.工程技术系列——科学技术处

5.翻译系列——国际学术交流处

6.卫生技术系列——校医院

7.会计系列——财务处

8.中小学教师系列、幼教系列——附属小学

9.思政系列——学工部

10.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人事处(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414


附件二:公司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清单 

(一)申请者须向接受报名单位提交以下各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须提交原件用于资格审核,同时用A4纸复印各项材料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提交一式两份以备评审会议使用。

1.公司各系列、各级别职务晋升申请简表(见人事处网站)。

2.科研成果明细汇总表(包括发表文章、主持科研项目、出版专著和教学科研获奖四个部分,见人事处网站。仅限教师系列申请人提交,思政系列除外)。

3.《公司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评估报告》

4.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任现职文件的复印件(任职文件可在公司办公网查询打印)。

6.申请晋升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须提供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或其他有关一年海外研修的有效证明。

7.代表作复印件:国际期刊论文需复印全文,国内期刊论文须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全文,专著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以正式出版物为准(校样、出版证明无效)。

(二)各接受报名单位需向人事处提交的汇总材料:

1.各学科、各系列分类使用的报名情况汇总表(见人事处网站)(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所装订申请材料一份。


附件三: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相关问题说明

1.对于在SCISSCI等收录的国际期刊上发表文章的时间认定,既能以纸质版正式公开发表的时间为准,也能以在线电子版发表时间为准。如采用在线电子版发表时间,则要求所提供的电子版文章中必须有明确的Available online时间和DOI号。该文章一旦在本次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使用,申请人在申请晋升更高一级职务时不得再次使用。

2.主持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应为任现职以来新承担的,立项时间应为任现职以来,申报职称当年1231日之前。

3.对于学校引进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任职年限认定,如果在原单位就已达到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要求,则须来校工作满一年且有新的业绩成果方可申报职务晋升;如果在原单位的任职年限尚未达到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要求,则来校工作以后须先达到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要求且有新的业绩成果方可申报职务晋升。